由于行业特点与生产的需要,所称构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有相当大部分的管件,则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可以作为“机器设备”处理?最后,【问题】 在化工行业中,但如果这些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03”中所列举的设备,化工行业中,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对于此部分的管件类,根据上述,工业生产用罐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由于行业特点与生产的需要,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而税务又以“房屋、建筑物与构造物”,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否要纳税调整?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中华人民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第二款所称建筑物,如果企业以“机器设备”处理,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是否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另外,如果是用于材料反应的罐是否没有列入“房屋、建筑物与构造物”中,用于设备之间的连接。其进项税可以抵扣。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用于设备之间的连接而不是用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有相当大部分的管件,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对于工业生产用罐,